徐志林同学(学号:2016022029)、彭智其同学(学号:2016022121)、李克同学(学号:2017021093):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成信校发[2022]181号)第三章第九条“四年制本科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6年”,截止2023年12月4日,你在校时间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并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已获学分未达到结业条件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学校予以退学处理。
如果你对以上事实有异议,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如果到期你没有提出任何申诉,学校将对你的退学事实进行发文。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新葡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