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各位老师:
学院将开展2019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和个性化自主学习学分认定工作。现对相关安排做如下说明:
一、实施依据
2019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按照《2019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文件》(见《附件1》)执行。
2019级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的认定按照《新葡萄<个性化自主学习>考核方案》(见《附件3》)执行。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档材料(创新创业实践和个性化自主学习学分材料分开装订):
①《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②《新葡萄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电子档材料:每位同学应填写《新葡萄2019级xx专业xx班创新学分和个性化自主学习学分统计汇总表》(见《附件5》),由各班学委汇总至一个表中。
三、工作安排
1.初审:
①纸质档材料在2023年3月14日15:00前由各班学委收齐后统一交到气象楼223办公室,经格式初审后交到各班班导师处。电子档材料由各班学委汇总后,在2023年3月14日15:00前返回学院邮箱,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班导师邮箱。
②班导师将初审后的《附件5》返回学院,由学院返回至各班学委处。创新创业实践和个性化自主学习学分初审结论均为“通过“的同学均无需再提供材料(即不用参加复审),毕业审核时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2.复审:
需要复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同学需重新提交《附件2》和全套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要复审个性化自主学习学分的同学需重新提交《附件4》和全套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且需要相应更新《附件5》相关列信息,同时在最后一栏“是否有更新”处填“是”。
①纸质档材料在2023年4月11日15:00前(暂定,若有调整请留意辅导员后续通知)由各班学委收齐后统一交到气象楼223办公室,经格式初审后交到各班班导师处(注意:需将同一个学生的“初审”和“复审”材料装订在一起,“复审”材料在上,“初审”材料在下)。电子档材料由各班学委汇总后,在2023年4月11日15:00前(暂定)返回学院邮箱,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班导师邮箱。
3.资料存档:
班导师在2023年4月18日15:00前将审核好的纸质材料交到气象楼223办公室存档,电子档返回学院邮箱。
四、申报说明
1.请严格按照《附件5》标黄的首行示例格式填写自己的创新学分获取情况。
2.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每一条加分项需要附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版,部分情况说明如下:
①如果证明材料上有很多人,请勾画出自己的信息;
②学术讲座按照表格示例,在表中填写清楚时间、地点、主题,并附1份总结报告;
③外教课证明材料:在压缩文件“附件6《外教课盖章成绩单照片》”中找到自己成绩信息所在的页面,打印并勾画出自己的成绩信息。
3.个性化自主学习证明材料:各章节学习记录、章节测试记录、或最终考核成绩。
4.证书等重要材料,只交复印件,上交材料一律不返回。
五、材料整理:
1.每位同学创新创业实践和个性化自主学习学分认定的材料分开整理,分开装订。
2.每位同学按照申请表在上,证明材料在后的顺序整理材料。
2.创新创业实践的材料排放顺序与《附件3》“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栏里的顺序一致。
2.各班学委将创新创业实践和个性化自主学习学分认定的材料分两包提交。每包按照学号小的在上,大的在下的顺序排放材料。
新葡萄
2023年2月22日